1、享受低保待遇后不可以从事什么
享受低保待遇后,个人或家庭需要遵守肯定的规定,不可以从事某些行为或拥有某些财产,享受低保待遇的职员假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将不可以继续享受低保:
1.外地非农业户口来当地就读的在校学生和外来务工职员,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这是由于低保主如果为当地户籍的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
2.家庭中虽无从业职员,但生活来源有其它途径,且平时实质生活质量明显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也不可以享受低保。这是由于低保的初衷是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而非提升生活质量。
3.还有一些具体的行为或财产拥有状况也会致使低保资格的丧失,如购买并用高端非生活必需品、拥有移动通讯工具并在申请或享受低保期间用、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出国留学等。
4.还有一些特定状况也会致使低保资格的丧失,如因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被处罚且未改正、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就业安排等。
2、享受低保的具体限制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享受低保的具体限制条件主要包含家庭月人均收入、家庭财产情况与家庭生活质量。具体来讲:
1.家庭月人均收入需要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是享受低保的基本条件,也是判断一个家庭是不是符合低保资格的要紧依据。
2.家庭财产情况需要符合规定需要。这主如果为了预防一些家庭通过隐瞒财产等方法骗取低保待遇。
3.家庭生活质量不可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主如果为了确保低保资金可以真的用于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而不是被用于提升生活质量或进行其他非必要支出。
3、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低保
要享受低保待遇,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具体来讲,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月人均收入需要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是享受低保的基本首要条件。
2.家庭财产情况也需要符合规定需要。这主如果为了确保低保资金可以用于真的需要帮助的家庭。
3.还应该注意的是,不同区域的低保标准和申请步骤或许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低保时,需要仔细知道当地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我们的申请可以顺利通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四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地区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因此,在申请低保时,需要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办理手续。